强制实施:
2009年5月1日,荷兰官方将强制实施“GAS FREE CERTIFICATION”,凡不能出具“GAS FREE CERTIFICATION”的集装箱到港后采取强制措施。
起 因:
欧盟再三强调,集装箱到港不得有“毒”气体残留。但是仍有货物到港之后,残留的有“毒”气体过高,导致卸货工人致命。基于此,荷兰加强了对集装箱有“毒”性残留气体的检测,甚至出动警察,在公路上拦截装有集装箱的车辆进行有“毒”气体的检查,一旦查出有“毒”气体残留,该货将即刻被送往指定地点复查,如果查出有“毒”气体属违禁气体,轻则退货,重则就地销毁,进口公司同时受到非常严厉的处罚。
解决措施:
欧盟规定输欧货物可采用熏蒸,但熏蒸后必须散毒,保证内部浓度不能超过0,1 ppm安全阈限。
青岛JLA出台了针对性检测手段,对目前常见的甲醛、溴甲烷、甲苯、苯、硫酰氟及磷化铝等熏蒸剂和溶液实施残留检测。为集装箱出具“GAS FREE CERTIFICATION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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